市纪委监委将“枫桥经验”融入基层监督,引领民风向上向善
“不是有困难找警察吗?”今年年初,龙江镇某村村民陆敏(化名)到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基层民警“不作为”致使其邻里纠纷长期未能化解。“我多次报警,可民警现场查看后,认为属于邻里纠纷,应当通过调解解决,不予受理。”
原来,陆敏与陆荣(化名)两家是邻居,门前曾有一条仅80厘米宽的小路供双方通行,后来陆敏家将小路加宽至五、六米,形成了一块空地,但均不在双方的房屋用地范围内。两家本属同一宗族、素无积怨,早些年常互相帮衬、喜庆事宜都是一起办的,共享空地相安无事,其他村民出行也方便。然而,2019年6月,陆荣开始在门前空地堆放砖块和其他杂物,还在道路巷口设置了一道铁门,纠纷由此而起。
3年多来,龙江镇相关部门、当地村委会多次介入调解不成,矛盾不断升级:陆荣搬走陆敏家放在空地上的几套旧木门和一套不锈钢门,陆敏父亲把陆荣家的一排砖推倒到鱼塘;陆荣家人甚至往陆敏家倒馊水,用铁锤打砸其大门和屋墙……虽然双方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邻里嫌隙却仍在继续扩大。
纪检监察工作是人心工作、群众工作。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详细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充分考虑陆敏是名校毕业“高材生”,针对其提出的质疑,深入解析公安机关性质、人民警察职责;随后又以清代“六尺巷”典故借古喻今,讲述“以和为贵”“远亲不如近邻”等道理。
“我们镇(街)、村(社区)和司法所的干部要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指导执行法院和龙江司法所,建立“庭所联动”机制,及时协调中止陆敏、陆荣民事案件的强制执行事项,有效缓和双方对抗情绪。
同时,顺德区纪委监委、龙江镇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多次走村入户了解实情,推动龙江镇党委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化解在早、解决在小。龙江镇工作专班深入分析实际情况发现,历经互相投诉、屡起冲突、对簿公堂之后,涉事双方均已渐显“疲态”,也意识到了只有握手言和才能共赢,具备和解的可能性。一度选择“上访”的陆敏坦言,希望通过组织调解、化解邻里纠纷,彼此都可以畅通出行、安静生活。
“陆荣在门前空地堆放砖块和杂物、试图圈占公共区域,是为了方便日后扩建房屋,这是他的核心诉求。”工作专班分析,若能协调解决他家急难愁盼之事,纠纷自然迎刃而解。
功夫不负有心人。工作专班走访发现,陆荣房屋西侧某邻居有一间20平方米的杂物房,属于违规占地建设的无证建筑,恰好可以满足陆荣建房需要。
“解决问题和解开心结要双向发力,可以借助乡贤在化解矛盾、促进邻里和谐中的独特作用。”工作专班又邀请陆敏、陆荣双方认可的乡贤一起登门开展思想工作,组织摆下“和头酒”,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在和解协议上郑重签名,真正实现“事心双解”。
随后,双方各自拆除家门前的围蔽物、清除路障,被堵多时的村公共道路再次打通,村民对这条“六尺巷”无不拍手称快。至此,长达3年多时间的邻里纠纷得以解决,双方合理诉求得到尊重保障,又一个影响村里稳定的隐患得以化解,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信任。
“案结事了,一举多得。”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在基层监督领域践行“枫桥经验”,推动“上访”群众续写“六尺巷”新故事,起到了美美与共的社会效果,为监督下沉赋能基层治理提供了范例。
该纪检监察组专门总结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推动基层司法所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的生动实践,印发宣传信息供各区、各单位参阅,积极营造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浓厚氛围,推动各单位各部门竞标争先,努力打通为民服务的“断头路”。
“类似的邻里纠纷在基层比较常见,若得不到妥善处理,不仅会浪费行政、司法资源,还会伤害人民群众感情、影响党委政府公信力。”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枫桥经验”的精髓是矛盾就地化解,风险源头把控,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街巷阡陌”,有利于推动形成基层监督的强大合力,增强基层监督的综合效能。
目前,市纪委监委正在深入推行镇(街)纪(工)委能力建设行动,鼓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监督,在一件件信访、一次次监督中用心用情用力、弘扬新风正气,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