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市纪委监委印发工作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加强扶贫、民生领域重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工作。为深入推进工作,加强警示教育,现选取我市查处的3起扶贫、民生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南海区狮山镇松岗社区党委委员、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麦丽珍低保工作流于形式问题。2017年10月,麦丽珍在分管民政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对低保申请对象张某某的房产情况和家庭成员进行详细询问和了解,未能及时发现其不符合低保申请资格,致使张某某的低保申请于2017年11月被审批通过。在2018年年审时,麦丽珍工作流于形式,未核查张某某的经济状况,仍然未能及时发现其不符合低保资格,导致错发低保金22个月,涉及金额3万余元。麦丽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顺德区龙江镇新华西村国土员梅青虹利用职务便利冒领调查户记账补贴问题。2012年12月至2017年1月,梅青虹利用负责发放调查户记账补贴工作的职务便利,冒用调查户名义伪造调查补贴签收表,冒领国家统计局顺德调查队向新华西村下拨城乡一体化居民收支状况调查专项经费4.6万余元,并将冒领补贴款作为误工补贴发放给代记账工作人员,其本人领取2.7万余元。梅青虹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冒领补贴款被收缴。
三、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委工作人员温天华在审核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不认真履职问题。2017年,时任石水村委会农业主任温天华在协助镇人民政府审核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对相关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出现虚报、多报现象,合计多发放补贴4.1万余元。温天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不担当不尽责;有的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冒领补助资金;有的履职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财政资金损失。这些行为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了群众利益,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最终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主动对照检查,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扶贫、民生领域重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确保扶贫、民生政策落地见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使命担当,落实监督责任,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推动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着力发现查处扶贫、民生领域截留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