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市普法办《2020年佛山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佛普办[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市纪委监委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普法办统一部署,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党纪国法宣传教育,助力全市普法工作呈现新态势、新发展、新气象。
二、工作原则
坚持学用结合,注重实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注重对新颁布和修订党内相关法规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工作针对性、规范性、实效性。
三、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系统内学法与系统外普法相统一,切实做到一手抓学习教育、一手抓宣传教育,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各项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贯彻落实。
(二)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内法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精神。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学习宣传《宪法》。根据市普法办部署安排,积极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入心入脑。
(四)学习宣传新颁布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新颁布、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公职人员准确把握从政行为规范边界。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协助推进全民守法普法,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严格按照《佛山市普法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重点与常态相结合,关键少数与全员覆盖并重,落实落细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市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一)做好学习培训开展普法宣传。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认真组织委机关开展党纪国法学习培训,深化“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举办专题讲座、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普法培训学习。
(二)运用融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整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新媒体平台资源,办好、用好廉洁佛山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加大与各主流媒体的合作力度,构建全市媒体法治宣传网络。充分利用微考学小程序推动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纪法学习,通过以考促学,强化教育效果。
(三)抓住重点开展普法宣传。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化重点领域的普法宣传。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要工作部署开展普纪普法宣传。
(四)发挥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普法教育。充分发挥佛山市纪法教育基地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平台、党性党风党纪法规教育平台、廉洁文化宣传平台、正风反腐成果展示平台”的功能作用,组织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自治组织等党员干部,分期分批到教育基地开展纪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五)借助全市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平台开展普法教育。充分利用全市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平台,要求各级各部门将纪法学习教育融会贯穿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去,贯穿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去,不断增强学纪学法、遵纪守法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