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从即日起,市纪委监委面向全社会收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
(二)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
(三)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
(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援款物的;
(五)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落实不力,特别是瞒报、迟报、谎报重要信息的;
(六)其他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57-12388、0757-12345-6-2
举报网站:https://guangdong.12388.gov.cn/foshanshi/
举报邮箱:FSSSFWTTSJBZX@fslz.gov.cn
微信举报:微信关注公众号“廉洁佛山”,在对话框右下角点开“我要举报”,点击“四风举报”进行登记
来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佛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佛山市纪委监委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