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佛山市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佛山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佛普办〔2021〕1号)要求,结合市纪委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党建引领,深入开展党纪国法宣传教育,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二、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反腐,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国家法律,引导全市党员干部知边界、明底线、讲规矩、守纪律 ,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根据市普法办工作部署和安排,积极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助力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营造讲法治、重道德的社会氛围。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把学习运用民法典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贯通起来,立足职责定位、结合本职工作精准运用。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助力推进全民守法普法,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措施
严格按照《佛山市普法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坚持“三个一体推进”,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党员群众,多途径多方式开展教育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抓住“关键少数”,增强学法守法自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中作为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关键作用,深化“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辅导班等形式对委机关领导干部开展普法学习教育;通过宣讲会、干部论坛、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引领委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做好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精心组织开展全市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筑牢纪法防线擦亮清廉底色。充分利用全市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平台,推动各级各部门将纪法学习教育贯穿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去,贯穿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去,不断增强学纪学法、遵纪守法的自觉。利用信息化手段,把党章、宪法、刑法、国家监察法等纳入“微考学”范围开展网上学习、测考,帮助全市党员干部掌握相关党纪国法核心要义,促进党员干部学法懂法用法。
(三)加强佛山市纪法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纪法教育阵地作用。立足“常展常新”,持续完善市纪法教育基地展陈内容。结合农村换届的实际,以农村基层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例为核心组织全市村居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将年轻干部纳入2021年全市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双集班”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犯罪人员现身说法,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让纪法力量入脑入心。组织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自治组织等党员干部,分期分批到教育基地开展纪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四)创新普法形式,增强宣传实效。整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新媒体平台资源,办好、用好廉洁佛山网站和“廉洁佛山”微信公众号,加大与各主流媒体的合作力度,构建全市媒体法治宣传网络。坚持“移动为王、视频为主”宣教理念,创新宣传形式,结合本地案例,以微视频等通俗易懂、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纪普法,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广泛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