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佛山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是佛山市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现将2019年下半年佛山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名单见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携带报名表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学历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进行面试,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开始15分钟后仍未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弃考。
2.考生从市机关大院东门(岭南大道)办理登记手续进入市机关大院,陪同人员不得入内。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和有录音录像、数据传输功能的电子产品(手机除外)。
3.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高声喧哗。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官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考生向任何人传递试题信息。
4.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一次。
5.面试结束后,考生按工作人员指引带齐随身物品离开市机关大院,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考生须服从考官组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
6.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
佛山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