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禅城区纪委监委对佛山市禅城区储备粮油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欧少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欧少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履职尽责不力,造成较大损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小金库”;亦官亦商,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储备陈旧稻谷销售、配额进口粮食购销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钱款。
欧少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禅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欧少峰开除党籍处分;由禅城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欧少峰简历
欧少峰,男,汉族,1963年11月生,佛山顺德人,大学学历,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4月任佛山市粮油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04年7月任禅城区粮油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
2019年2月任禅城区储备粮油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21年10月任禅城区储备粮油有限公司职工(保留总经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