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佛山市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16位来自各个领域的代表获聘任为特约监察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梅河清为特约监察员颁发了聘书。
设立特约监察员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方式。本次受聘的16位特约监察员来自各行各业,既有来自党政机关的代表,也有学校、医院、媒体、群众等基层一线的代表,平均年龄不到46岁,具有代表广泛、人才荟萃、年富力强的特点。
特约监察员可以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制定纪检监察法规、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参加市监察委员会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办理市监察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项等职责。
梅河清指出,特约监察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特约监察员制度的重要意义; 要明确职责使命,充分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履职尽责,当好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员、参谋员、联络员、宣传员; 要严格自警自律,坚持正人先正己,一举一动都要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树立特约监察员的良好形象; 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服务保障,为特约监察员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通过搭建形式多样的监督平台,推进特约监察员的监督工作走向常态化和系统化。